项目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要求
一、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五)法人执照(复印件);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拥有资质第三方编写的优先考虑);
包括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2.企业基本情况
3.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
4.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6.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拥有资质第三方编写的提供);
(八)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九)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十)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复印件。如发票等凭证太多,可以用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建设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自有资金已支出额(需列明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银行贷款进账单)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复印件;
(十一)企业2005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4.审计报告
(十二)企业2005年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证明;
(十三)ISO9000等认证证书复印件(有证企业);
(十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生产许可证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类项目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三)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四)2005年末担保贷款卡凭证(复印件);
(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六)法人执照(复印件);
(七)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情况汇总表;
(八)担保机构2005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利润表
4.担保余额变动表
5.审计报告
(九)2005年完税证明和完税证明汇总表。
三、部分纸质资料填报要求
为确保上报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下述纸质资料必须使用由申报软件生成的打印件。
(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三)企业或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四)企业或担保机构2005年完税证明汇总表;
(五)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中,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的项目贷款“借款凭证”汇总表;
(六)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类项目中,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情况汇总表。